本年第1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安排对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广东、福建、浙江、上海等4个省、直辖市30家公司制作的30种产品,其间不锈钢器皿28种,不锈钢餐具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
重金属铬含量超支国家标准规则,不锈钢器皿经4%乙酸浸泡液中铬含量应不超越0.5mg/L。检查中有单个产品重金属铬含量实测值为0.7mg/L,超越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则的要求。
原料不合格国家行业标准规则,不锈钢器皿要求制作运用的原料为1Cr18Ni9、0Cr19Ni9商标的不锈钢板材或运用性能不低于上述规则的其他商标。
▲不锈钢餐具和不锈钢器皿虽有杰出的耐腐的才能,但不要长期盛放强酸性、强碱性食物。
▲ 不锈钢制品与铝制品相同不宜煎、熬中药材。
▲ 不锈钢器皿锅、复底锅、壶运用时要避免干烧,避免锅体、壶体变色和影响运用寿命。
▲ 洗刷不锈钢餐具和不锈钢器皿时先用洗刷剂清洗后,再用清水冲刷,然后用洁净软布擦干。
■ 首选大型商场、超市选购有名的公司出产的名牌产品。
■ 产品的标志应明晰、规矩。并有制作厂称号、商标、地址、产品符号、联系方式等。
■ 说明书或产品上应标明履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原材料商标。
■ 产品外表应亮光,无划伤、凹、坑、皱折等缺点。
■ 锅柄应对称;锅盖与锅身空隙不该过大;点焊(铆接)处无毛刺和开裂。
红榜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
黑榜 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