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从信誉我国(广东惠州)网站得悉,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决议对惠州市安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出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议书文号:(惠阳)应急罚〔2023〕250号。
2023年6月27日,根据“严重事故危险专项排查整治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新圩镇应急办对惠州市安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出产执法检查,发现存在1项安全危险危险,我局依法下达《现场处理处理办法决议书》(惠阳)应急现决〔2023〕124号,其间“1、出产车间焊接区特种作业人员(焊工:刘宗华,身份证号:058)未依规则经专门的安全作业训练并获得相应资历,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出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经专门的安全作业训练,获得相应资历,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出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期限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依规则经专门的安全作业训练并获得相应资历,上岗作业的。”的规则,决议对惠州市安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